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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韩通.技术频道
尊敬的客户: 您好!      为落实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电管[2010]279号)中关于“清理空壳网站和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”的有关要求,工信部近期将对空
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:2021-01-02

1、提供文档资料内容为:域名、备案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公司名称、营业执照号、手机号、座机号、电子邮箱、详细地址。邮寄(不是以公司备案的就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)

2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、法人/备案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、域名证书扫描件


3、核验单(请联系客服给您快递,来公司取免费,快递10元)

 

4、法人/备案申请人幕布照片(来公司拍照免费,快递幕布和快递费 总计30元)

 

5、域名证书电子文件(在中韩通注册域名用户无需提供)

 

其他不明事项,请致电中韩通客服中心:400-0152-321